2018年5月11日 星期五

挽回滅門大案

    宋朝錢若水當同州推官時,當地富戶的一個小女奴逃亡,不知下落。
  女奴的父母一狀告到州府,州府命令錄事參軍審訊。而這個錄事參軍曾 向這富戶借錢被拒,於是公報私億,指富戶父子數人共同謀害女奴,然後棄 屍水中,所以找不到屍體。
  這麼一來,不管是主犯或從犯,都將被處死刑。


  富戶因受不了拷打逼供,只好承認。這個案子做成判決以後,呈送州府, 州府並無意見,只錢若水接受了富戶的賄賂,想免他們死罪。


  突然有一天,錢若水拜見州官,先摒除左右的人,然後向州官報告說: 「我之所以留下公文未批,是因為我在暗中派人去找女奴,現在已經找到了。
  州官說:「在哪裡?」
  錢若水就暗中安排,帶來了女奴。
  州官如見女奴的父母,問道:「你們見到了女兒,還能認得嗎?」
  女奴父母說:「怎會認不得?」
  州官就將女奴推出簾幕,女奴你父一看,哭著說:「就是她。」


  州官於是召見富戶父子,將身上囚具全部解除,但富戶父子不肯離開, 說:「如果不是大人開恩,我們將會滅門。」
  州官說:「這是錢推官的功勞,與我無關。」
  這富戶就來到了錢若水的辦公室,錢若水卻關門拒見,說:「這是州官 的事,跟我有什麼關係?」
  富戶進不去,只好繞著圍牆哭泣,回家之後,就變賣家產,供養僧人, 為錢若水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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