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 星期四

《易經》概述

中國儒家典籍,六經之一。原名《易》、《周易》,漢代人通稱為《易經》。
「易」字,一說為「簡易」之義;另一說為「變易」之義,意為以揲蓍數目之變,推求問事之變,藉以釋疑。
「易」前「周」字,一說指周代人的筮法;一說指周遍之易,即探求普遍的變易法則。
漢代人所說的《周易》,包括經、傳兩部分,傳是對經的解釋。《易經》則指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辭、爻辭而言。

  《易經》成書於何時,作於何人,迄今無定論。

《漢書·藝文志》提出「人更三聖」說,認為伏羲氏畫八卦;周文王演為六十四卦,作卦辭和爻辭;孔子作傳以解經。
「五四」運動以後,史學界對傳統說法提出懷疑,認為卦和爻辭中講到周文王以後的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足證《易經》成書非出於一時一人之手,因此出現了周初說、春秋中期說和戰國說,所據不一。

  《易經》的卦象指卦的圖像,由陽爻「-」和陰爻「--」兩種爻象,按每卦六畫排列組合而成,共六十四種卦象。

卦中六畫的排列從下到上,用初、二、三、四、五、上表示位序,陽爻稱九,陰爻稱六,爻象共三百八十四。
解說卦象的辭句稱為卦辭,繫於卦象之下,解說爻象的辭句稱為爻辭。
卦辭共六十四條,爻辭三百八十四條,加上乾卦「用九」,坤卦「用六」,總稱為筮辭,共四百五十條。

  六十四個卦象的排列順序,現傳有兩種本子:一是通行的《周易》本,分上下經,上經始於乾卦,次為坤卦,下經終於未濟卦;二是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本,首卦為乾,次卦為否,終於益卦。

卦辭和爻辭的內容大致有三類;一是講自然現象的變化,用來比擬人事;二是講人事的得失;三是判斷吉凶的辭句。據研究,卦、爻辭反映了奴隸制的社會生活。

  《易經》雖屬占卦書,但在其神秘的形式中蘊含著較深刻的理論思維和樸素的辯證觀念。

例如,它承認事物存在著對立面,六十四卦由三十二個對立卦組成,其卦的爻象和爻辭反映了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中的「大人」和「小人」、吉和凶、得和失、益和損、泰和否、既濟和未濟等一系列對立統一的現象,它還承認對立事物的互相轉化。
從《易經》中可以看出中國古代辯證法思想的萌芽,因而在中國哲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戰國後期,對《易經》的研究逐漸成為一種專門學問,一些系統闡釋《易經》的文字陸續被收集起來,匯成《五傳》。

至漢代,經學興起,其中關於《周易》經傳的解釋,稱為易學。
易學源遠流長,歷時2000餘年,形成了許多流派,如象數學派、義理學派等。許多著名哲學家,依據《周易》經傳提供的思想資料,建立起自己的哲學體系。

  《易經》的版本,流傳下來影響大的是三國魏王弼注本、唐孔穎達疏,亦稱《周易正義》,收入《十三經註疏》中。宋朱熹撰《周易正義》,為宋代以後通行本。1973年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帛書《周易》,抄寫於漢文帝初年,與傳世各家《易》本均不同,是現存《周易》中最早的別本。

古今解易者影響較大和具有特色者有:唐朝李鼎祚《周易集解》、唐朝孔穎達《周易正義》、宋朝程頤《程氏易傳》、宋朝朱熹《周易本義》、現代聞一多《周易義證類纂》和高亨《周易古經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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