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 星期五

財富·貧窮說


  貧窮為社會的最大公敵。
  追求財富、成功和幸福,不但是人類天生不可剝奪的權利,且是與生俱來不得放棄的責任和義務。
  這個世界是富裕充足、應有盡有的。處處多鈔票,物物皆黃金,時時有機會,行行出狀元。只要我們遵行成功的法則、正當的途徑,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
  生而貧窮並無過錯,死而貧窮才是遺憾。尤其是終其一生,無力消除貧窮創造財富,更是無可寬恕的。貧窮是一種疾病,是一種惡習,如果不是由於懶惰,就是由於無知;最壞的莫過於兩者皆具。貧窮不單是金錢和物質的缺乏,最主要的還是精神——信心、勇氣、熱情、意志和知識的欠失。所以貧窮不僅僅是口袋空空。因此對窮人施以經常的物質救濟,適足以造成永久的貧窮;只有對窮人給以不斷的精神激勵,才能導致長期的富裕。
  財富是我們經心智和勞力的工作、服務他人貢獻社會的結果。真正的財富是內在的財富,也就是精神的財富。財富的增加不僅可以用作改善生活的資材,尤其應作為貢獻社會的工具。
  一個人或一個企業價值的高低,視其對財富創造的程度,也就是對貢獻社會的程度決定的。
  社會的和平和幸福,唯有經由全民財富的創造和全面經濟的繁榮才能達成。一個貧窮的社會絕對無和平和幸福可言。消滅貧窮和創造幸福,是我們在現代社會裡的每一個人責無旁貸的要務。



Author :總第 93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