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5日 星期六

婆婆對付兒媳77計(選載)

   不要指責兒媳的興趣和愛好
   長得似乎能放住兩根香煙的假睫毛、能把狐狸嚇一跳的藍眼皮、好像剛剛吸過血的紅嘴唇、雜技演員般妖艷的服裝、套在脖子上好幾圈的項鏈、大得幾乎能把耳朵墜長的耳環、腕子上帶著手鐲子、一隻手上戴著三、四個戒指……。如果面前出現這樣一個兒媳,多數婆婆都要為之反感:「什麼愛好!」
   從歐美國家回來的少婦們卻認為這種打扮無可挑剔。的確,如果和有些國家的「土人」的打扮比起來,也許還不算什麼;比起日本人第一次看見登陸上來的洋人時的驚訝,也不足掛齒。
   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地點,有著不同的審美觀。在這個年代、這個地方被視為難看的東西,到了另一個年代和別的地方就變成「真漂亮、真雅致」了。
   婆婆和兒媳一般在年齡上相差30歲,這30年變化急驟,有時使人在感情上和考慮問題的方法上跟不上時代的步伐。今日的日本正是如此。雖然同是日本人,但只因相差三十歲,相互之間的關係往往形同外國人。
   因此,兒媳認為「真漂亮」,婆婆會說「簡直是土人的打扮」,這毫無辦法,根本不是誰的興趣愛好好誰的不好的事。
   不僅如此,如果婆媳間勉為其難,硬性地使雙方的愛好一致,則會招致可笑的後果。
   不要把兒媳同小姑相比
   在婆婆眼裡,小姑是「自己的孩子」,媳婦是「別人的孩子」。有時,媳婦不單單是「別人的孩子」,還是奪去「自己的孩子」(兒子)對母親的感情的可惡的存在,有時甚至是「同性之敵」。
   由於立場如此不同,因此無論多麼賢明的婆婆都不能平等對待小姑和媳婦。同樣一件事,小姑做得,媳婦就做不得。當小姑和媳婦發生矛盾時,總是站在小姑一邊。
   許多小姑的態度,更使這種關係火上澆油。
   「媽媽上次和你嫂子吵架,你怎麼看?」
   「媽媽,當然你是正確的,是她不對。」
   小姑誇獎嫂子,得不到任何好處。將來繼承遺產,小姑和嫂子是競爭對象。再者,婆婆和小姑是母女關係,婆婆徵求小姑的意見,意在讓女兒和自己站在一個立場上。小姑對此心領神會。而母親得到女兒的支持,更加理直氣壯了:「女兒也是年輕人,既然她都認為我對,那顯然就是兒媳的錯了!」最後給兒媳下個定義:這個媳婦太差勁!
   法庭對親人的證詞不很重視,同時犯人的家屬為了包庇犯人做假證詞,法庭也認為「他們有血緣關係,這是沒辦法的事」,對此也不予追究。一個婆婆,明知嫂子和小姑之間存在著利害之爭,還要就婆媳關係徵求小姑的意見,這不僅無益,而且有害。
   不要干預兒媳趕時髦
   「真不知道最近我兒媳婦怎麼啦!她個矮,身材瘦小,可卻趕起了時髦,穿什麼長裙!難看死了,好像一條大長裙子在走來走去一樣!」
   「哎喲,太太,我兒媳婦也是這樣!你看她那身材,橫著比豎著還寬呢,還穿長裙,看起來好像沒腿似的!」
   這是兩位婆婆的談話。從道理上來講,我想二位是正確的,你們的主張可謂言之有理。但不要忘記那句老話:明白是明白,就是做不來。
   雖說穿長裙是時髦的,但你們的兒媳也深知她們的腿是短的,深知她們不適合穿長裙。她們之所以明知不合適還要穿,就是因為當時流行。
   對於青年女子來說,流行是講不出道理的至上命令。至於是否適合自己,那都是次要的。
   好在人能自我陶醉。旁人認為「根本不合適」,自己卻能夠找些理由,使自己覺得「非常合適」。這時你若對她說:「你腿短,不適合穿長裙」,那會怎樣呢?這就如同用刀子捅了她內心的傷疤一樣,她肯定會罵你「真恨人,真冷酷!鬼老婆子,盡欺負人!」
   「哎呀呀,就是踩著裙子下擺摔跟頭也非得趕那個時髦!」你應該理解兒媳的女人之心,用愛護的態度去看待她。
   不要以同性意識看待兒媳
   不管婆婆如何努力,有一點還是比不上兒媳,這就是作為女人的魅力。
   我所說的是作為一個女人在男人眼裡的魅力。假如我面前有兩位婦女,一位是具有許多優點的55歲的婦女,一位是雖不具備這些優點,但年僅25歲的妖嬈女子,那我敢說,幾乎所有的男人都會奔她而去。
   在鬧市的酒吧間和俱樂部裡,雖不貌美、但年輕活潑的女大學生比曾經是大美人的四十多歲的女招待更受歡迎。由此可見,婆婆如果在這方面挑起「女人之爭」,其勝負是不決自分的。
   在兒媳過門之前,你是這個家中唯一的「女人」。即使還有女兒,但對你來說,她不過是個「孩子」,而不是「女人」,不構成任何問題。兒媳婦一進門,情況就大變了,「女人」變成了兩個。看到你丈夫特別喜歡兒媳,你尤為強烈地意識到這一點。你雖然自知不是對手,但還自覺不自覺地尋釁向兒媳「宣戰」。當你慘敗下陣,便又惱羞成怒,把懷疑你丈夫不正派的憎惡轉向兒媳。
   這就如同你對天吐唾沫,結果落了自己一臉一樣,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兒媳則認為你挑起的「女人之爭」可笑無聊,不屑一顧。因此,只要你不去挑釁,兒媳是不會在這一點上與你相爭的,但你若蜀犬吠日,她會出於自衛,挺身迎戰。所以,如果婆婆能認識到這是一場注定失敗的爭吵,採取超脫的態度,就不會平地起風波。
   不想成為兒媳的榜樣
   據繁華街酒吧間和俱樂部的女招待們講,「越是被稱為先生的人越是色鬼」。我年輕時當審判官的時候,法院裡有一個人們公認為「最老實」的半老的審判官。表面上雖如此,但一到只有審判官和書記官參加的酒宴上,他就面目全非了,酩酊大醉後滿飯館裡追逐女服務員胡鬧。
   人不是神。平時越是經常克制自己的人,一遇機會,就越容易走向反面,做出越軌行為。有些男人靠這些機會來發洩平時的拘板,以保持精神上的平衡,而有些人沒有發洩的機會,他們始終處在自製和緊張狀態,最終變成神經病,或神經系統不正常。婆婆可能就屬於後一種範疇的人。
   兒媳要過門了,你暗自下決心要「給兒媳這樣的後輩人做出個榜樣」,並付諸實踐,為此,你必須在日常生活中時時處處保持有修養的言行。我想不出3個月,你就會為自己的自製感到抑鬱。你就像成年累月總穿著武士禮服一樣,想「放鬆一下」。
   然而你沒有機會像「先生們」和那位審判官那樣去放鬆。於是,你看問題逐漸就不夠全面了,還認為「這都是為了兒媳」,進而更加胡思亂想起來。
   不消說,兒媳生長在自由的民主主義時代,她具有冷靜觀察問題的本領。無論婆婆怎樣盡力去處處樹立榜樣,她仍然能看得一清二楚:
   「婆婆她幹嗎那麼裝模做樣的?是不是神經有點問題?」
   婆婆拚命克制自己,是為了做給兒媳看的,而兒媳卻無視自己的努力。於是,婆婆就開始了人們常說的「虐待兒媳」,以此來保持精神上的平衡。
   其結果,婆婆在兒媳眼裡變成一個「多討厭的老太婆」,婆媳關係越來越壞。
   做「耳朵有點背」的婆婆
   我常常聽到有人這樣說:「我們家的老太太,對她不利的事,她佯裝聽不見,可誰要說她一句壞話,馬上就追問起來。」這種「耳朵有點背」與我所說的正好相反。
   只要兒媳不是傻瓜,她和婆婆共同生活半年以後,應該覺察到婆婆有時故意把耳朵弄得「有點背」。我認為,婆婆有時含糊其詞,佯裝不知,她的關懷更能為兒媳所深深感受,要比訓斥效果好上一百倍。
   假如哪個兒媳對婆婆這種形式的關心麻木不仁,暗中慶幸「婆婆什麼也聽不見」,進而得意忘形,那就真正是個不可救藥的兒媳了,應該考慮讓她與兒子分道揚鑣。
   如果兒子這個關鍵人物對這樣的兒媳還覺得「我就愛這個愚蠢的、厚臉皮的媳婦」的話,那你就只好自認倒霉,生下這麼一個傻兒子,「隨他們去好啦!」
   做「不想和兒媳親密相處」的婆婆
   兒媳進了你的家門,你一定想:「今後要長期在一起生活了,要和兒媳親密相處……」多半兒媳也這樣想。
   我以為這犯了根本性的錯誤。
   你們倆都想「好好處」,首先你們會對對方做些什麼呢?
   譬如,婆婆把她認為「好吃」的東西拿給兒媳吃,兒媳會覺得「簡直開玩笑!給我吃這種病號飯!」兒媳認為「這支曲子真好聽,讓媽媽也欣賞欣賞」,婆婆會皺起眉頭,「什麼音樂?全是噪音,鬧死人!」但是,出自相處初期的客氣,她們在表面上會說:「媽媽,真好吃!」「這支曲子真好聽!」久而久之,相互間不由衷的客套,終會使她們感到「不能忍受」,進而一舉爆發相互間的不滿。
   矛盾表面化以後,雙方都認為自己「始終非常注意兩個人的關係」,覺得對方恩將仇報。
   想使水和油融和一體,這不可能。「油是油,水是水……」你要從一開始就充分認識這一點,不去做那些徒勞的努力。你要知道,「兒媳有兒媳的想法」,從開始就不去討好她。這樣做也可能會引起兒媳的不滿,說你是一個「冷酷的婆婆」。然而,要不了多久,她就會發現不受過分的干涉,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生活的寶貴。她會感慨地對她丈夫說:「媽媽真是個聰明人。」
   自由如同水和空氣一樣寶貴而難得,而人們往往忘記這一點。要記住,對於人來說,普通的水和空氣要比美酒和香水寶貴得多。

 
Author :丹山雅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