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9日 星期六

官吏應具備的選拔賢能條件

   周文王問太公說:「君主致力於舉用賢能。但卻不能收到實效,社會越來 越動亂,以致國家陷於危亡,這是什麼道理呢?」
  太公答道:「選拔出賢能而不加以任用,這是有舉賢的虛名,而沒有用 賢的實質。」
  文王問道:「導致這種過失的原因在哪裡呢?」


  太公答說:「尋致這一過失的原因在於君主喜歡任用世俗所稱讚的人, 因而就不能得到真正的賢人了。」
  文王問道:「為什麼這樣說呢?」


  太公說:「君主以世俗所稱讚的人為賢能,以世俗所詆毀的人為不肖之 徒,那麼黨羽多的人就會被進用,黨羽少的人就會被排斥。

這樣邪惡之人就 會結黨營私而埋沒賢能,忠臣無罪而被置於死地,奸臣憑借虛名騙取爵位, 所以社會越來越混亂,國家也就不能避免危亡了。」
  文王問道:「應該怎樣舉賢呢?」


  太公答道:「將相分工,根據各級官吏應具備的條件選拔賢能,根據官 吏的職責考核其工作實績。選拔各類人才。考查其能力強弱,使其德才與官 位相稱、官位同德才相稱。這樣就掌握了舉賢的原則和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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